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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安全生产法》关于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义务主要有哪四项

《安全生产法》关于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义务主要有哪四项

根据《安全生产法》的规定,从业人员有以下四项义务:

1. 遵守规章制度: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,服从管理,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。

2. 接受培训: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,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,提高安全生产技能,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。

3. 报告隐患: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,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。

4. 紧急避险: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,应当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。

这些义务旨在确保从业人员的安全和健康,以及保障生产经营单位的稳定运行。从业人员在履行这些义务的同时,也享有相应的权利,如批评、检举、控告不安全行为,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,以及在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或撤离的权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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