离婚具体需要什么手续及证件
离婚手续和证件通常包括以下几项:
1. 身份证明 :
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。
2. 婚姻关系证明 :
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。
如果结婚证遗失,可能需要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。
3. 户口簿 :
双方当事人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。
4. 离婚协议书 (协议离婚):
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,其中应包含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、子女抚养、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的协商结果。
5. 子女情况证明 (如有子女):
子女的出生证明。
户口簿复印件以证明与子女的亲子关系。
6. 财产及债务证明 :
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,如财产清单。
债务证明,如欠条、贷款合同等。
7. 其他相关证据 :
如涉及重婚、同居、家庭暴力、虐待、遗弃、赌博、吸毒等情形的证据。
感情不合分居满二年的证明。
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况证明。
8. 特殊情况材料 (如有):
被告被逮捕的,提供公安机关逮捕通知书。
被告被判刑的,提供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或入监通知书。
离婚手续可以通过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两种方式进行。协议离婚需要双方自愿并达成一致意见,诉讼离婚则需要通过法院提起离婚诉讼。
请根据具体情况准备相应的材料,并咨询当地民政部门或法院了解详细的离婚流程和规定。需要注意的是,离婚是一个涉及法律程序的过程,建议在此过程中寻求专业法律人士的帮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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